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清晰易懂,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以及《关于市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财预〔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办公室负责公开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预决算。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科学化提供动力。
二、工作要求
(一)公开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公开时间:在市财政局下达本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在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财政资金栏”公开,并上报南通市财政局统一上传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4、公开内容:主要是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其中:
概况包括: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包括: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安排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采购项目就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预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公开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公开时间:在市财政局下达本单位部门决算的通知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在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财政资金栏”公开,并上报南通市财政局统一上传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4、公开内容:主要是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方面。其中:
概况包括:主要职能、构成情况、当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部门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税及有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名词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要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
(三)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社会关注度高,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论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