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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3年工作要点
来源: 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3-02-17 12:4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民委(省宗教局)的工作要求,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在江苏江北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准确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团结和带领广大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促进南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提升服务全局的能力

  组织和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信教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唱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纳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利用网站、公示栏、墙报、横幅、内刊杂志等载体,通过召开学习会、座谈会、讲经解经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积极营造氛围。把学习的过程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切实增强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信念。使广大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更加自觉地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贡献。年内举办一期以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培训班。

  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总结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深刻领会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和新定位。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列入各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的必学内容。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在创新工作理念、转变工作方式、破解工作难题上求实效,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把握民族工作主题,着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五个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五个示范”创建评比表彰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民族工作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确保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贯穿全过程、覆盖全社会。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其功能作用,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

  加快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将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站)建设的重点由城市社区向农村社区推进,范围由主城区向城郊结合部和乡镇延伸,目标向全市社区覆盖,不断探索和总结民族工作社会化、网格化管理的经验。积极创新企业民族工作思路和模式,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工作平台和资源优势,创建“一企一品”、“一企多品”特色和品牌,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加强与南通高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民族工作进高校的机制。

  扎实推进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致富奔现代化工程。各级民宗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地区农村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脱贫攻坚规划,切实推动民生幸福工程的落实。积极与农办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在强农惠农政策下,让更多的农村少数民族家庭分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成果。要努力把农村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纳入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范畴,让他们在参与园区建设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加强少数民族扶贫就业基地和民贸企业建设,进一步扩大婚进少数民族同胞就业。继续开展少数民族帮扶“六个一百”工程。

  大力促进散杂居地区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推荐少数民族优秀文艺表演人才参加江苏省第二届少数民族歌舞大赛,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加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普及推广力度,选拔少数民族体育骨干参加江苏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锦标赛,力争参赛项目有新突破,表演项目有新亮点。挑选清真饮食技术能手参加第二届江苏省清真烹饪技能竞赛,促进全市清真饮食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的稳步提高。

  扎实推动民族方面重点工作。主动协调民政等部门,加快推进新回民公墓建设。继续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西藏民族中学、南通中学西藏班等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工作。扎实做好对口支援新疆伊宁县民宗工作。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切实加强以人才为支撑的宗教团体建设。指导市道协、市基督教“两会”做好换届工作,通过换届,把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领导上有能力、关键时起作用的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指导和推动县(市)区爱国宗教团体按时换届。推动各宗教团体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实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管理与宗教界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创造条件,提供空间,鼓励宗教团体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开展工作,把“党政所需、信众所盼、团体所能”的事务更多地交给宗教团体去办。指导各宗教团体制定对场所负责人述职、考评办法,增强各宗教团体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执行力。继续加强宗教后备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养锻炼、送学引进等方法手段,形成年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的市、县(市)区两级后备人才梯队。

  深入开展以“教风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方案,召开全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进会。引导宗教界端正办教方向,潜心钻研教义,加强自身修养。积极营造有利于后备人才成长和自觉遵规守戒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精神,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加强内部管理、注重内功提升,走内涵式发展之路。市、县(市)区民宗部门要建立宗教场所道风建设监督机制,聘请社会各界代表,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宗教场所道风建设的监督。

  继续深化以“财务结算中心”为模式的宗教财务监管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贯彻落实国宗局7号令成果,总结推广市宗教团体、场所财务结算中心经验做法,切实推进各地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举办全市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培训班,以提升宗教场所财务监管的水平和财务人员的素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和参加社保工作成果。

  认真贯彻国家宗教局《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对依法登记的寺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坚决制止乱建寺观和各种借教敛财行为。继续开展妥善处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思路和新举措。依法管理我市涉藏、涉疆民族宗教事务。配合有关部门在宗教场所开展防范和治理邪教活动的专项工作。

  四、强化科学化管理手段,着力维护民宗领域安全稳定

  大力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全市民宗领域“六五”普法工作,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普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在全市开展第二个“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重视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市政府“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完善民族宗教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进一步夯实民族宗教基层基础。继续协同有关部门努力推进全市基层村居配备统战支委,配齐配强村(居)民宗工作力量,将民宗工作任务落实到最基层。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责任制。

  继续抓好“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以贯彻实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抓手,以重点寺观教堂、重点文保单位、大型宗教活动和香游客集中的节假日的消防与治安安全为重点,严格落实我市民宗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全面开展排查与重点检查,对安全隐患和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切实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继续发挥12315少数民族维权联络站效能,努力维护在通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加强我市清真拉面小组建设,积极发挥作用,努力维护清真拉面行业安全稳定。进一步完善与新疆、四川、青海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重点输出地民委的协作机制。强化与政法、综治、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开展来通经商(务工)穆斯林群众过宗教生活的调研,创新管理举措,分别情况进行治理。

  依法加强社情、民情、舆情管理。充分发挥宗教教职人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南通社会矛盾大调解,深化民宗与调解对接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和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网上投诉的办理与反馈,畅通民主理性的利益诉求机制。把握关键节点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对社会舆情特别是互联网舆情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切实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思想动态的了解和研判,及时制定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化解措施。建立宗教团体、场所网站设立申请、审批、备案制度,依法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工作。

  五、弘扬社会正能量,着力推动宗教文化大发展

  以“宗教慈善周”活动为平台,指导宗教界践行慈善文化,广泛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以“助残”为主题的第二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指导和帮助狼山广教寺设立大圣慈善基金会。支持和引导各宗教积极发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服务社会、关爱人群的优良传统,发挥独特优势,开展各类慈善活动。继续开展“慈爱南通五教同行”宗教慈善活动。

  继续引导各宗教挖掘整理教义教规中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相适应的内容,充分发挥宗教优秀文化在广大信教群众道德建设中的教化作用。指导佛教界开展讲经交流活动,促进思想、道风和人才建设,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指导道教界开展“玄门讲经”,营造学经讲经的良好风气,带动道教文化和道风建设。指导伊斯兰教界深化解经工作,推动经学思想建设,提高解经讲经水平。指导天主教界推进民主办教,切实落实好民主办教三项制度。指导基督教界以“和谐·奉献”为主题,深化神学思想建设。

  继续服务南通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精心打造狼山广教寺佛教文化特色精品。指导狼山广教寺出版《大势至菩萨与狼山佛教》一书,扩大“狼山佛教与大势至菩萨”研讨会的后续影响,进一步彰显南通佛教文化及大势至菩萨的独特魅力。巩固和深化狼山广教寺与台湾法鼓山的友好关系,进一步放大圣严法师弘化成就展示馆功能,加深两岸佛教文化交流。帮助和指导狼山广教寺做好《僧伽东行》纪录片播放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大狼山广教寺在海内外的影响,丰富南通佛教文化内涵。

  支持各宗教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发挥其在我市对外交流、交往和合作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市宗教界大力开展同心、同行活动,积极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南通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三宽四有”型民宗干部

  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培育民宗机关文化,形成民宗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按照 “三宽四有”的要求,加强局机关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民宗干部推动科学发展、做好群众工作、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牢固树立“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成果转化,力争解决一、两个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了解少数民族同胞、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实际困难和期盼,更加及时、更为有效地协调帮助他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改进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坚持求真务实,坚持艰苦奋斗。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精简会议,减少文件简报,多下基层调研,多为群众解忧,把时间和精力用在促发展、抓落实上,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让各方面满意的民宗干部队伍。

  全面推行“一评五项”。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AB岗工作制等各项制度,营造奖勤罚懒的清风正气。按照市委提出的“三在”、“三实”的要求,进一步弘扬“务实、踏实、扎实”优良作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铸就“争先、领先、率先”的业绩水平。扎实推进最佳服务机关建设,倡导民宗干部深入到少数民族同胞和宗教界人士中去,打造“贴心、交心、暖心”的服务品牌。继续做好机关党务、人事、督查督办、财务、保密、办公自动化和车辆管理等工作,积极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机关综合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