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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2年工作要点
来源: 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2-03-19 13:41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全市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民委(省宗教局)的工作要求,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中心任务,以深化民宗领域管理创新为主线,以重点特色工作“全省领先、全国先进”为目标,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服务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体现民宗工作新作为

  加快引领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致富奔现代化。落实民生幸福工程,大力实施“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致富奔现代化”工程。积极将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致富工作纳入全市新一轮农村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强化保障,适度倾斜。继续开展少数民族帮扶“六个一百”工程,进一步巩固落实市、县(市)区、镇(乡)、村(居)四级帮扶责任制。继续引导全市宗教界为少数民族贫困户服务,创设特色品牌。加强全市少数民族扶贫就业基地和民贸企业建设,进一步扩大婚进少数民族同胞就业。不断创造条件,大力帮助有志有为的少数民族同胞创业致富。培育致富典型,引领共同富裕。

  充分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借助南通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设契机,继续深化宗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宗教教职人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和引导宗教界努力发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服务社会、关爱人群的优良传统,发挥独特优势,努力兴办各种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组织市五大宗教团体联合开展“宗教慈善行”活动。支持宗教界努力挖掘各宗教关于“和”的理念,努力对宗教经典、教义作出适合时代发展、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进一步支持狼山广教寺、城隍庙、天主教海门教区主教公署等宗教场所开展对外接待和交流。借助宗教场所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宣传南通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展示南通宗教界的风采和成果,发挥我市宗教界在我市对外交流、交往和合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宗教文化建设,赋予民宗工作新内涵

  指导宗教界大力加强思想政策教育。鼓励宗教界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反对和抵制邪教。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改革开放教育、法治教育,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爱岗敬业,尊重科学,诚实守信,与人为善。

  指导宗教界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引导各宗教结合自身特点,挖掘和阐发宗教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展“人间佛教”、“生活道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建设”等方面的研讨。指导佛教界开展讲经交流活动,明确主题,创新形式,促进思想、道风和人才建设;指导道教界开展“玄门讲经”,营造学经讲经的良好风气,带动道教文化和道风建设;指导伊斯兰教界深化解经工作,推动经学思想建设,提高解经讲经水平;指导天主教界推进民主办教,切实落实好民主办教三项制度;指导基督教界以“和谐·奉献”为主题,深化神学思想建设。

  继续有针对性地开展我市宗教文化的挖掘传承工作。支持狼山广教寺出版《大势至菩萨与狼山佛教》一书、正式对外开放圣严佛学成就展示馆。组织普门书画院以“人间佛教”为主题开展新一轮创作展示。以祈愿鼎落成典礼为契机,在园博园开展大型祈福法会。引导和帮助各宗教场所挖掘文化内涵、加强科学规划、绿化美化亮化,以良好的道风形象、较深的文化内涵和精美的生态环境为信众提供较好的修行服务。

  三、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开创民宗工作新局面

  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主题活动。在全市民宗领域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成果展示,以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睦的良好氛围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扎实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把领会精神与谋划推动工作集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思路和举措,为南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贡献。

  大力加强民宗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宣传载体,举办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普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继续深化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场所活动。

  大力推进民宗领域六五普法工作。修订和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市民宗领域“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不断深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推进,积极开创“六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四、创新民宗领域管理,拓展民宗工作新渠道

  探索建立县(市)区民宗工作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结合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新一轮和谐寺观教堂和平安场所创建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对县(市)区民宗工作综合绩效考评办法,不断提升全市民宗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民族宗教基层基础建设。协同统战等部门,共同推进全市基层村居配备统战支委,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其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好属地化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责任制。

  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指导市道协做好换届工作。指导和推动县(市)区爱国宗教团体按时换届,配齐配强各宗教团体班子。帮助各宗教团体建立健全指导基层团体和场所工作的制度体系。推动各宗教团体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完善全委会(理事会)、常委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宗教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秘书长以上人员外出的请销假制度。在全市扎实推进宗教团体班子成员述职考评机制建设,指导市宗教团体制定对场所负责人述职、考评办法,增强各宗教团体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执行力。

  加强宗教教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挖掘我市宗教界现有人才资源,结合实际,加强与各大宗教院校沟通联络,有计划、分层次引进各类宗教教职人才。把年轻、有学识的宗教教职人才,纳入宗教教职后备人才库,修订全市人才培养规划。采取集训、培训、送学深造等方法,加大宗教人才的培养力度。有意识加强培养和锻炼年轻宗教教职人员,创设宗教教职人才展示才华的机会和平台,迅速提升宗教教职人才的综合素养。探索建立和形成全市宗教教职人才考评、考察机制,促进全市宗教人才培养使用的良性循环。积极与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各有关方面积极作为,把宗教教职人员和职工医疗、养老纳入全市社会化保障体系范畴,力争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扎实开展“安全年”主题活动。根据省民委(省宗教局)统一部署,把“安全年”活动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主题。认真履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职能,深入开展影响安全稳定因素大排查活动,切实做好重要敏感时期和重大宗教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妥善解决民族宗教领域各种矛盾纠纷。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通穆斯林和新疆籍学生在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积极推进文明环保敬香。

  五、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层次,营造民族工作新氛围

  扎实推进全市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适时召开全市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研究制定我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办法,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会同宣传、统战部门,开展群众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五个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引路,深入推进全市民族工作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

  继续推进散杂居地区民族文化繁荣。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实施意见,指导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开展好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活动,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打造展示南通民族文化的特色品牌,加强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作。积极与组织、统战部门沟通,建立我市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和人才库,推动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向各有关单位推荐少数民族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好少数民族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西藏民族中学等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工作。

  扎实推进民族重点工作。积极协同民政等部门,加快推进市新的回民公墓的建设,力争早日投入使用。继续与市各有关部门协调,积极争取理解支持,继续推进我市民族风情园建设。服务和指导伊斯兰教协会举办清真寺建寺90周年庆典活动。扎实做好市民族团结促进会换届工作。

  六、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实现宗教工作新发展

  掀起新一轮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在前一轮创建的基础上,突出和谐、规范、安全的目标要求,强化科学化管理、队伍教育和财务管理,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我市新一轮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方案及考评细则。召开创建活动标准和动员会议,指导各地和各宗教团体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努力把我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宗局7号令。加快研究,悉心指导,顺利实现市宗教财务结算中心对接运行。举办宗教场所财务人员培训班,学习法规政策,继续推进全市宗教团体及宗教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加强宗教部门对财务的监督管理。

  扎实做好各宗教重点难点工作。按照场所科学布局和“疏堵结合”的原则,继续支持和帮助各地,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治理乱建寺观工作。妥善处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教派矛盾,加强教育引导,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努力维护基督教界的稳定。强化协作共管机制建设,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渗透,多措并举确保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和问题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七、加强自身建设,激发民宗工作新活力

  切实加强能力建设。以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为重点,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为指导,突出加强学习研究,切实加强各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全市民宗领域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比表彰。

  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按照“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的要求,积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组织民宗干部深入开展走基层“三解三促”活动,了解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实际困难和期盼,更加及时、更为有效地帮助协调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继续加强全市民宗领域信息工作。制定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信息考核机制。加强信息员培训,提升综合能力水平。多举措加强全局性、综合性、调研性、前瞻性信息报送,力争在全省民宗系统信息考评中实现“三连冠”。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调整工作思路,加强国宗局信息直报点工作,力争在国宗局信息直报点考评中进入前三名。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推行“一评五制”为抓手,内外结合,整体联动,扎实推进,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以转变工作作风为突破口,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使领导班子和全局职工牢固树立强烈的竞争意识和赶超思想,个人力争在机关当服务先锋,集体努力在全国、省、市争荣誉,工作在全国、省、市争一流同。在局机关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岗奉献精神大讨论,提炼形成民宗局机关新时期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完善2012年局机关惩防两大体系建设,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继续做好机关党务、人事、督查督办、财务、保密、办公自动化和车辆管理工作,积极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机关综合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