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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工作要点
来源: 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4-03-06 15:07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4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和谐、宗教安定和睦的良好环境,为南通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创新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服务管理对象开展教育,用中国梦凝聚力量,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一行动,引导他们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举办一期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班。

  加强民族宗教管理。加强少数民族联谊会建设,激发宗教团体活力,指导他们积极参与宗教管理,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工作责任制”体系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早处理。创新民族宗教管理体制,努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宗部门依法管理、各团体有序参与、基层组织属地管理、服务对象自觉参与的全市民族宗教管理新格局。

  创新民族宗教工作。根据市政府“创新奖”要求,结合我市近年来民族宗教工作的特色亮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民族宗教工作的创新做法,深化工作机制,打造工作品牌。拓宽宣传渠道,推出工作精品,不断延伸民族宗教领域的服务品牌。

  二、拓展民族工作内容

  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以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五个示范”创建活动,培植、树立示范典型,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典型引路,组织评比推荐,不断优化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氛围。

  推进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密切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将少数民族脱贫致富纳入当地“富民增收渠道”。加强少数民族扶贫基地和民贸企业建设,充分吸纳当地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就业,帮助其脱贫致富。积极依靠示范性家庭农村、农民合作社等载体,帮助培训技术、传递致富信息、扩大惠及少数民族群众举措等,引领其脱贫致富。继续大力培育少数民族群众致富典型,鼓励勤劳致富。

  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举办民俗文化节,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继续发挥社区主阵地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区民族服务中心功效,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

  推进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协调教育部门,加大对西藏民族中学和南通中学西藏班硬件建设的支持力度。指导西藏民族中学和南通中学西藏班开展“感恩祖国、感恩社会、感恩第二故乡”主题征文和演讲活动,力争在全省取得好的成绩。加强社区(村居)民族文化建设,打造散杂居地区的民族文化特色。扎实做好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县民宗局工作。

  丰富民族工作载体。继续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进程,促进民族工作进企业、社区(村居)、学校、机关。依托12315少数民族维权联络站工作,指导清真拉面小组工作实现常态化。探索为外来少数民族同胞办理集体医疗保险。加强少数民族教育基地的培育和建设,积极参与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选命名活动。

  三、提升宗教依法管理水平

  加强宗教团体(场所)建设。强化宗教团体(场所)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爱教教育。注重宗教团体(场所)组织顶层设计,配齐配强宗教团体(场所)领导班子成员。完善宗教团体(场所)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考评机制。指导宗教团体(场所)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提升管理层次和水平。指导市基督教“两会”换届。

  突出宗教人才培养。按照宗教人才培养“四句话”总要求,修订和完善《中国足彩网教职人才培养五年规划》,通过送出去、引进来、分教专题培训、与高校联合办学等途径,加快培养具有现代化管理理念的高素质宗教教职人才。指导市各宗教团体开展各类培训班。推动宗教团体(场所)用人制度改革,培养宗教领域领军性人才,打造一支高素质宗教人才队伍。

  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召开全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表彰会,总结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工作在常创常新中形成常态管理。以全省每年一次认定“星级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为载体,制订新一轮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方案,通过分类指导、典型示范、分级负责、动态管理,树立正确导向,深化创建活动。继续落实国宗局7号令,依法加强对团体和场所财务的监管。推动全市各级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把宗教活动场所档案建设纳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分类、分步推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档案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指导宗教界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引导各宗教结合自身特点,挖掘和阐发宗教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展“人间佛教”、“生活道教”、“民主办教”、“神学思想建设”等方面的研讨。指导佛教界开展讲经交流活动,明确主题,创新形式,促进思想、道风和人才建设;指导道教界开展“玄门讲经”,营造学经讲经的良好风气,带动道教文化和道风建设;指导伊斯兰教界深化解经工作,推动经学思想建设,提高解经讲经水平;指导天主教界推进民主办教,切实落实好民主办教三项制度;支持市基督教“两会”开展纪念“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60周年活动,指导基督教界以“和谐·奉献”为主题,深入推进神学思想建设。

  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打造宗教慈善公益品牌。继续围绕“慈爱南通、五教同行”主题,鼓励和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南通慈善公益活动。按照省宗教局“宗教慈善周”专题活动要求,结合南通宗教慈善特色,丰富南通宗教慈善内涵。继续整合各宗教资源,扩大慈善超市受益面,做好宗教扶贫、济困、助学、治病、捐赠等工作。继续加强对宗教养老、托老机构的指导,促进宗教养老机构规范化。加强对宗教界的引导和统筹,促进宗教公益慈善活动的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指导狼山广教寺“大圣基金会”规范运行。

  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宗教工作。配合我市新型城镇化步伐,指导全市宗教场所科学布局,满足广大信教群众需求,扎实开展全市农村乱建寺庙治理工作。挖掘和弘扬宗教文化,传递社会正能量,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活动场所主阵地作用,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引导他们正信正行,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服务和谐南通建设。继续深化宗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宗教教职人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参与南通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继续支持狼山广教寺、城隍庙、天主教海门教区主教公署等宗教场所开展对外接待和交流。指导佛、道教开展文明敬香活动,加强科学规划、绿化美化亮化,建设生态寺庙、生态宫观。

  推进民族宗教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新回民公墓建设,力争年内投入使用。结合市区拆迁和改造,推动梅观堂规划建设工作。

  五、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落实民族宗教领域“六五”普法工作,借助新闻媒体、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继续在全市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推动宗教界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在全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丰富“千名律师进场所”内涵,拓展民族宗教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探索南通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常态化的做法,巩固和深化普法成果。

  规范宗教领域秩序。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纪念活动,形成了解宗教政策、抵御境外渗透、维护宗教和谐的广泛社会基础。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法做好我市涉藏、涉疆民族宗教事务,坚决做好防邪抵渗工作。开展网络宗教和民间信仰基本情况的调研。

  参与南通平安创建。切实履行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和落实民族宗教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个案矛盾纠纷排除化解和销案制度,推动民族宗教个案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完善宗教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在全市民宗领域内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3个回合的拉网式排查、夏季安全大检查以及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专项行动。

  加强社情、民情、舆情管控。依法加强民族宗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和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网上投诉的办理与反馈,畅通民主、理性的利益诉求渠道。重视民族宗教领域社会舆情及互联网涉及民族宗教舆情的收集分析、排查和报送工作,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重点人员思想动态的了解和研判,及时制订并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健全和完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网站设立申请、审批、备案制度。

  加强民宗信息宣传工作。根据上级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和信息考核评比办法,完善我市信息宣传考核奖励机制。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员培训、研讨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深化民宗信息宣传调研,多举措加强全局性、综合性、调研性、前瞻性信息的报送,为全市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紧扣主题,抓住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两个关键,深入落实党组整改方案、“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改进作风,树立新形势下民族宗教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四深入”调研活动,针对服务管理对象关心的实际问题、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当前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提出工作对策。结合工作分工和各自职责,调整局机关干部挂钩联系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三解三促”活动取得实效。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优化机关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完善局领导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勤俭办事,杜绝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