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彩网

图片
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工作要点
来源: 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6-03-16 15:1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南通推进结构性改革、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部署,抓基层、打基础,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积极贡献。

  一、大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推进民宗法治机关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权力清单和权力行使监督机制的建设。继续加强民族宗教执法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培训班,提升全市民宗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

  做好民族宗教行政审批工作。切实做好民族宗教行权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好行政审批职能,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依法、按时、高效、优质办理。研究制订我市民宗领域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意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公安部2号令,指导做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依法管理事项的监管,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加大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巩固“六五”普法成果,全面启动民族宗教“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大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和教育。组织开展第五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积极开展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探索形成南通宗教依法管理的新举措。举办民族宗教界人士学习班,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二、全力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提升全市民族工作水平。认真学习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的精神落到实处。加强指导和督查力度,推动全市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依托社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开展民俗民族文化艺术活动,加强社区民族文化建设,打造散杂居地区的民族文化特色。

  扎实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针对宗教极端思想主要错误观点深入开展解经工作,以温和的教义教规去“极端化”。切实做好新回民公墓投入使用后的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

  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开展少数民族贫困情况调研,指导县级民宗部门完善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数据库,制订少数民族群众精准扶贫规划和具体举措。结合各部门出台“十三五”规划,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更多惠及少数民族脱贫致富的政策进入各级各类规划及配套专项。继续加强扶贫基地建设,统筹社会资源,积极依靠农民合作社、加工企业、创业园区等载体,帮助培训技术、传递致富信息,鼓励少数民族家庭自主创业。

  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着力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优化创建工作氛围。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培育和建设,积极参与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选命名活动。全面开展“六个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做好企业、学校、社区、高校等民族工作。扎实做好对新疆伊犁县民宗局的对口支援工作。

  三、努力提升宗教依法管理水平

  推动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修订后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细化工作举措,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全市宗教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完善星级认定的考评机制,积极参与全省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星级档案建设。加强一星、二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的指导,切实做好三星、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的认定工作,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工作在常创常新中形成常态管理。

  加强市级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加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对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的考核机制。推动宗教团体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宗教团体负责人自觉加强政治学习,提升服务基层、服务信教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加快宗教界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中国足彩网教职人才培养五年规划》。积极推荐优秀教职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人才梯队建设水平。鼓励宗教活动场所用人制度改革,培养宗教领域突出人才,加大优秀教职人员破格使用力度。指导市各宗教团体开展好宗教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开展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常态化认定备案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完善教职人员档案库、数据库,实现网络化动态化管理。

  加强宗教界制度和教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活动、财务等方面的制度,增强制度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把教风建设与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结合起来,发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主体作用。

  四、引导宗教界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宗教界思想文化建设。指导市佛协继续开展好讲经交流活动,对全市佛教文化资源进行调研。指导市道协推动各地深入开展讲经活动,积极参与省第九届玄门讲经活动和长三角道教论坛。推进天主教、基督教中国化神学思想研究,指导天主教海门教区举办教区成立90周年暨天主教中国化神学思想研讨会。指导市基督教两会积极参加第三届基督教中国化神学思想研讨会。

  打造宗教公益慈善品牌。认真贯彻落实省宗教局和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全省宗教界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的通知》,继续围绕“慈爱南通、五教同行”主题,鼓励和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南通慈善公益活动。积极探索宗教界服务社会的新方式和新途径,以提高公益慈善的能力水平和服务技能为目标,积极参加宗教公益慈善专题培训,规范做强宗教界慈善事业,打造慈善品牌。

  推动佛道教文明敬香。继续配合做好濠河5A景区创建整改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文明敬香”以来取得的成果,大力倡导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秉持护生理念和生态保护思想,积极开展“文明敬香”活动,创建“生态寺观”,为建设美丽南通作贡献。

  推动宗教界开展友好交流。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充分发挥宗教在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中积极作用的号召,指导和引领宗教界发挥独特优势开展文明交流活动。鼓励宗教界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指导狼山加强与台湾法鼓山的宗教文化交流,支持市佛教协会和台湾佛教界形成定期交流机制。

  五、服务南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进一步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督查“6+3”工作体系。指导市区宗教活动场所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保证书》的基础上,每月开展安全督查六项工作。对全市宗教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培训,每季度对各县(市)区所监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一次安全督查并加强安全督查情况通报。积极争取消防、供电、安监等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强化场所各项实战演练和应急管理措施。

  指导开展全市违建寺观专项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违规乱建寺观专项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指导督查力度,按序时进度完成整个专项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夯实民族宗教基层基础,继续协同有关部门努力推进全市基层村(居)配齐配强民宗工作力量,将民宗工作任务落实到最基层。深入开展推进“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调研,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和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责任制。

  继续协调推进民宗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继续与多部门加强联动,统筹协调推进解决居士林、梅观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在建设发展中面临的难题。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市区宗教活动场所属地化管理的落实。开展调研,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基督教私设点治理工作。建设长效机制,增强宗教界抵渗防邪能力。

  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政府的沟通联系,共同探索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认真贯彻全国流动穆斯林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流动穆斯林服务管理工作调研。举办外来穆斯林培训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托12315少数民族维权联络站、清真拉面管理小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六、提升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落实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任务,坚持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推动民族宗教重点难点工作任务落实有机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按照机关党建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落实机关各项学习制度,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热情,提高学习实效,提升党员干部为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服务的能力水平。

  加强舆情和信息工作。扎实做好民宗信息宣传和国宗局信息直报点工作。发挥局门户网站、《南通民族宗教》等载体平台作用,加强民族宗教宣传工作在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彰显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扩大民族宗教工作影响,形成全社会了解民族宗教工作、关心民族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从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的监督管理。坚持贯彻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持从严从简、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公务接待、会务活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勤俭办事,杜绝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处理、人事、档案和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