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对民族宗教界教育引领,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对标对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紧密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前瞻性、创造性抓好相关工作谋划和推进,全面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书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中的作出民宗部门应有贡献。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持续开展“红石榴家园”创建,努力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参与“红石榴就业行动”,深化推动少数民族对口帮扶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三)创新宗教中国化方向南通实践。贯彻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加强市、县两级宗教团体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重视建章立制,规范自我管理,推进民主决策,实现团体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动生态、绿色场所建设。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总体要求,注重宗教人才培养。促进宗教更好顺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四)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扎实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拓展宗教活动场所政策法规宣传阵地建设。举办民宗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深化推动基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继续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整治“三年大灶”行动,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四早一在”工作机制作用,完善基础数据,注重风险防控,加强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