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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民宗局2015年工作总结
来源: 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6-03-01 16: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委(宗教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三严三实”的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新常态,创新举措、锐意进取,切实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营造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扎实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以查摆问题为主线,以破解难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制定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民族宗教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深入基层一线,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及时关注并回应民宗群体的迫切呼声,以“严”和“实”的作风和要求,切实推动解决民宗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专题教育协调小组,负责专题教育活动具体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结合民族宗教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专题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局机关日常工作有机融合,与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年度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

  突出学习效果。通过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等方式拓展学习内容,丰富学习效果。活动以来,共组织专题党课4次、开展专题学习交流7次、形成书面专题交流文章7篇。根据部署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深入查摆问题23条,研究制订了整改落实的计划、时间和要求。以局党组成员为组长的四个调研指导组,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20余次,指导基层开展民族宗教重点难点工作,帮助解决民宗领域重点难题,形成专题调研成果3篇。

  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联系群众、履职尽责、做人做事的方方面面。在服务濠河景区5A整改工作中,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上一线,实地调研,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并明确专人负责城隍庙、天宁寺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不失一分通过检查验收。天主教海门教区主教公署出入口和狼山天主堂改造提升等问题,受到中央、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批示。为此,多次到现场调研,研究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及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多次与崇川区政府、市建设局等部门加强工作对接和沟通协调解决方案。目前,这两个问题基本解决。

  二、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深刻领会“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把依法治国理念和要求贯彻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深入推进民宗领域行政审批改革,切实加强民宗法治机关建设,不断提升民宗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

  民宗法治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依法推进民宗领域行政审批改革,依照要求落实承接省级下放和下放县级行权工作,认真做好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目前,1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服务、19项行政处罚全部公布上网,所有行权全部进驻政务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部门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厘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行政权力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政府“阳光信访”建设,认真梳理编制我局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信访处置程序。全年共接受各类来信来访事项20余件,均得到圆满妥善处置。

  民宗干部法治素养得到新提升。着力加强民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为期两天的全市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培训班,参训对象扩大到乡镇(街道)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层级,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围绕民族宗教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信访上访等问题,专程邀请省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作专题授课,培训的方式及内容受到参训人员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专业培训考试,提升了民宗干部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依法行政调研,面对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专项督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编制本级行权清单,确保了各县(市)区行权的规范统一。

  民宗领域普法宣传取得新突破。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进一步推进民宗领域普法常态化,举办了全市宗教界人士学习班,近200名来自全市五大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学习班邀请专家学者围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进行专题辅导,有效提升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为平台,在全市宗教领域开展了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各县(市)区民宗局及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奠定了民宗领域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坚实基础。与市司法局联手,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社区(村居)活动,制作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橱窗,刊印3万份《法润江海》分送全市各地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三、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切实维护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打造南通长安民宗建设品牌,以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影响民宗领域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强化基础,确保了全市民宗领域的和谐稳定。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督查“6+3”工作体系作用凸显。在构建完善安全督查“6+3”工作体系的同时,我们着力在以下三个方面抓落实:一是力求安全督查全覆盖。指导市区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保证书》。要求局机关干部每人挂钩一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同时成立六个由局领导带队的安全督查小组,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督查。全年累计进行安全检查70余次,有力维护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二是力求隐患排查专业化。多次邀请专业部门对市区宗教活动场所的电器线路、防雷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安全检查的专业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切实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力求落实整改制度化。局机关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点评例会,对安全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集中会商并提出整改方案。每月召开一次场所负责人安全点评会,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全年检查发现安全隐患98个,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63份,整改落实63件,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15次,确保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流动少数民族安全防范预警体系不断健全。与市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做好流动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数据台账并做好相应应急预案。指导市伊协在加强清真寺值班的同时,密切关注来通经商流动少数民族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坚持定期走访来通经商少数民族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引导工作。要求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中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动员全市穆斯林群众为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作出努力。充分发挥“12315少数民族维权联络站”及清真拉面管理小组的平台作用,全年共化解处置大小矛盾纠纷30余起。牢牢把握重要时期和敏感时间节点,在夏秋季瓜果集中上市期以及开斋节、古尔邦节等少数民族重要节日期间,局领导坚持亲临一线、动态关注,切实做好维稳工作。通过多方努力,我市流动少数民族管理平稳有序。

  民族宗教领域应急维稳体系日趋完善。继续加强对社会舆情特别是互联网舆情中涉及民宗领域信息的搜集研判和预警,及时对媒体上出现的一些涉及民族宗教的敏感话题进行回应和正面引导,网络新闻发言人发表回应通稿10余篇。坚持每月对全市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并集中会商,多次参加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全市应急维稳信息研判例会。积极指导天主教海门教区做好五月圣母朝圣月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做好基督教主日、安息日的引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公安专报中涉及民族宗教的10余起不稳定因素事件及时加以分析研判并进行实地指导处置,相关问题均得到有效妥善处理,不稳定因素做到平稳可控。

  四、民族团结进步良好局面不断开创

  今年,民族工作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了外来经商务工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我局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单位被国家人社部、民委授予“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少数民族民生项目工程不断推进。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协调建设的新回民公墓项目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工程竣工,装潢即将结束。针对当前全市民族教育工作存在的困难,我们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开展调研,提出了加强内地民族校(班)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相关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成果在全国社会科学类综合期刊和国家民委内刊登载,并参加国家民委2015年度优秀调研成果评比。

  农村少数民族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大力实施“农村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致富奔现代化”工程。经过实地考察评估,全市共建成63家少数民族扶贫生产基地,分别从事菌菇种植、劳护用品、榨菜加工、大棚蔬菜等项目,吸收少数民族贫困户700多人就业。目前,省拨少数民族生产发展资金均已全部到位。市局机关发动党员干部、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人士,结对帮扶少数民族学生,共捐款21600元。南通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资助贫困少数民族学生20人,发放助学金1万多元,为全市少数民族扶贫作出了积极贡献。少数民族在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帮扶下,通过自身努力,创办企业,开展规模养殖等,实现了脱贫致富。各级民宗部门积极宣传致富典型,通过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工程深入开展。如皋土家族田茂娥不仅自己勤劳走上富裕路,还带动周围数十位少数民族姐妹共同致富,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彰显实效。协助市政府做好“新疆名特优农副产品巡回大巴扎——南通行”活动的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举办外来穆斯林培训班,邀请公安、食药监局等执法部门负责人授课,教育、引导、服务兼顾。采取个人认缴、主管部门补助、保险公司优惠模式,为外来穆斯林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我局的推荐、协调下,经中国民族宗教网网上投票等程序,和平桥派出所新疆维族警察乃合买提成功入选中国民族报社主办的“寻找民族团结感动人物”十佳,并荣幸受邀参加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观礼。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组队参加省民委、省文化厅举办的全省首届少数民族舞蹈展演,南通西藏民族中学藏族学生表演的藏戏“盛世欢歌”荣获优秀编创奖。发挥市伊协和清真拉面管理小组的作用,组织10多家市区清真拉面店店主到南通福利院开展“送爱心”活动,带上清真食品和水果,并为残障孩子表演精彩的拉面技艺,受到孩子们的欢迎。积极推进社区民族文化建设,分别指导崇川区学田街办和和平桥街办北濠东村社区,开展民族民俗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受到少数民族同胞的肯定。组织部分少数民族同胞参加第一次鸦片战争镇江保卫战纪念活动,增强他们的爱国主义热情。协助在通维族同胞向身患白血病的如皋籍汉族学生奉献爱心,增进民族感情。指导市少数民族联谊会与上海高校及静安区少数民族研究会举办首届“民族团结一家亲——颁金节、那达慕歌舞汇”文化活动,推动了高校民族工作的开展。

  五、宗教事务规范科学管理更上水平

  以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汇聚宗教文化社会正能量。

  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成效显著。制定了新一轮创建方案,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根据星级宗教活动场所的创建要求,对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的基建、宣传栏、消防设施、档案室、监控室、场所绿化、场所文化和场所管理等做出具体指导。继续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档案管理建设,1家“五星级档案室”、17家“三星级档案室”通过省市验收。认真贯彻落实国宗局7号令精神,大力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和管理,从而实现对宗教活动场所日常财务活动的有效监管。完成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账户和申领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显著增强。指导各宗教团体定期召开负责人办公会,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增强了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国宗局和省宗教局要求,在全市各宗教团体、场所开展了“教规与国法”教育活动。协助市佛协举办住持负责人宗教政策法规暨讲经说法培训班,提高了佛教僧团的法律和教务素质;协助市基督教“两会”举办了神学思想研讨暨讲道比赛、团体(场所)负责人培训班,提高教牧人员爱国爱教意识,增强开展教会依法自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协助市天主教爱国会在全市天主教界开展了系列“我为新南通做光做盐”主题思想教育活动。积极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市佛教协会进行了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进一步提升了宗教团体管理能力和水平。

  宗教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发展。按照宗教人才培养“四句话”总要求,扎实抓好宗教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创新培养方式。指导南通市佛协外出办班,与扬州鉴真学院合作举办了首届中青年僧伽培训班,对中青年僧才进行为期20天的宗教政策法规、佛教文化及经典、丛林知识等方面的系统学习。二是拓宽培养对象。30位经过认定且年龄45岁以下、未经过各级佛教院校培训的年轻僧人全部参加中青年僧伽培训班。举办了中青年道士培训班,培训对象覆盖至全市所有中青年道士。三是搭建培养平台。探索宗教人才培养新机制,如皋法华寺与扬州鉴真学院合作创立了“弘法教育基地”,为佛教人才培养、宗教文化交流提供新的平台。

  宗教正面积极作用持续发挥。深入挖掘宗教界在从事公益慈善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宗教界开展的各类慈行善举和正面典型,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公益慈善,为宗教公益慈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整个“宗教慈善周”共收到慈善捐款90余万元,全部用于济危扶困。2015年春节前,在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推动下,狼山广教寺成功实现了“山下敬香、山上礼佛”,有效缓解了安全压力、改善了生态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和理解。

  六、民族宗教优质服务品牌着力打造

  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为落实好全会精神提供坚强保障。切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贯彻中央“八项”、省、市委“十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化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完善局领导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其他各项纪律。开展“5.10”思廉日等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民宗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民宗信息宣传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全国先进。信息宣传工作连续5年被国家宗教事务局表彰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连续6年位列全省前列。全年共计上报信息1300余条,省级以上网站刊用680余条,国家宗教局网站刊用40余条。根据上级信息宣传工作要点和信息考核评比办法,不断完善我市信息宣传考核奖励机制。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举办民宗信息培训班,不断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利用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平台开展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民宗部门工作动态的集中展示。经验做法在国宗局、省局信息工作专题会上做大会交流发言。

  机关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紧紧围绕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紧盯“在岗、在行、在状态”要求,提升民宗机关服务发展能力提升。一是切实做好万人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坚持开门听取意见,开门查摆问题,开门整改落实,万人评议中涉及我局的两个问题均按序时进度全部整改到位。得到市作风办的好评,也得到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认可。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作风制度建设.通过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不断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并优化行政服务流程,真正让反“四风”转作风成为新常态。三是继续推进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不断营造机关文明良好氛围,连续四届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