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宗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议题,加强决策部署,推动创新发展。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工作合力不断增强。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日益完善,崇川区宗教活动场所属地管理全部落实到位。
(二)民宗领域疫情防控扎实有效。第一时间实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两暂停一关闭”举措,加强对全市民宗领域疫情防控情况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构筑民族宗教领域疫情联防联控的严密防线,指导民族宗教界筹集慈善款物用于疫情防控并开展在线祈愿活动。
(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绩突出。我市3个集体和3名个人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获省政府表彰,获评数量全省领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培训班暨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四)少数民族结对帮扶成效显著。海安宁蒗支教群体获江苏“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先进事迹在《光明日报》头版头条报道。江苏鑫缘茧丝绸集团开展“东桑西移”产业扶贫,为环江县、毛南族实现整体脱贫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宗教领域重点问题有效破解。帮助协调解决天主教海门教区主教府、梅观堂道院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选址难题。配合文广旅局、消防支队等单位做好天宁寺文保项目消防安全设施维护工作。
(六)宗教界自身建设持续强化。推动《宗教团体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加强和改进县级宗教团体工作。举办各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经讲道比赛,教职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指导佛教道教界加强教风建设,宗教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显著增强。
(七)民宗领域普法宣传亮点纷呈。采取线上线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十余场3000人次参加的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试点并在全市推广,经验做法在《中国宗教》专题推介。
(八)民宗法治机关建设稳步推进。依据新修订《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梳理变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将民族宗教事务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大体系之中。在全省首推民族宗教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建立14个部门参加的宗教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
(九)民宗领域安全稳定有力维护。建立完善“6+3”安全督查体系,扎实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1+3”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安全投入近2000万元,全省佛教场所安全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十)民宗部门自身建设特色鲜明。争创“和融民宗”优质党建品牌,推动机关党群活动中心和党建廉政文化墙建设。开展“弘扬新时代南通治水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传承茅山红色基因”主题教育活动。开展“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活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