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石榴就业行动”获国家民委肯定。会同七部门在全省率先联合下发实施方案,以“企业联盟”“就业服务站”等方式,推动全市121家企业招收“民族8省区”各族群众来通就业创业,少数民族员工占60%以上,经验做法得到国家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中国民族报》《民族画报》等国家级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全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二、市民宗局获评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不断强化民宗部门自身建设,我市1个集体和2名个人被评为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与云南省民宗委开展重点课题联合调查研究,民族宗教信息宣传报送工作连续十余年位居全省前列。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综合管理平台顺利投入运行。
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打造“通红石榴”民族工作品牌,我市先后有如皋市、通州区、海安高新区和崇川区、启东市、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获评5家省级“红石榴家园”精品项目、2家省级“红石榴就业行动”示范企业。与新疆伊宁县、云南丽江市签订民族团结进步结对共建合作协议。
四、宗教中国化南通实践创新推进。指导各宗教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讲好南通宗教故事,成功承办省佛协巡回讲经南通站活动,举办以“城隍赐福、护佑江海”为主题的城隍文化节,组织开展市伊协“学党史讲红色故事”活动,设立“坚持我国天主教中国化方向实践与创新展示馆”。全省率先解决市级民族宗教团体无集中办公场所难题,30名宗教教职人员入选全省中青年骨干宗教人才库。
五、民宗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加强。组织开展全市宗教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场所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电器线路、建筑安全、燃气安全及相关台账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举行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培训班,推动全市宗教领域消防演练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六、民族宗教治理能力稳步提升。依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平台载体,发布民族宗教领域公益律师惠民岗,开展律师事务所与宗教场所共建签约,成立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团。配合做好省人大对《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举办全市民宗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