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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 南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4-03-19 09: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申诉、咨询、收费及减免情况和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我局门户网站(/)上可查阅、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51015889。
  一、概 述

  2013年本单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稳妥地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一)强化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推进。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工作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并在人员、经费、物质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二是加强领导,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一把手负责项目,主要领导亲自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其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2013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每个职能处室都有责任人,负责向办公室及时提供、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地全部公开到位。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为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规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等制度。通过制度保证本局正式行文的规范性文件、工作部署、计划、总结、法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等文件,原则上都能主动公开。为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脱节,本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载体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

  在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的需求,努力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一是完善载体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我局在门户网站及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告栏,将主要职责、工作目标、任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办理程序和时限进行了全面公开。同时,充分运用南通民族宗教网等载体,对机关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开。二是认真执行局民族宗教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制度。结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定期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工作计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征求意见建议。三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信箱,门户网站开设投诉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民族宗教事务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公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对新产生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根据有关要求及时编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将政务信息目录和信息全文在南通民族宗教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向社会公开,今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7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民族宗教动态类信息10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局采用多种手段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采用信息化的手段,利用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二是利用公文公开。如通知公告、行政公文、简报等公开;三是通过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向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及时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发生的复议、诉讼、申诉案均为0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2014年工作打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方法,全面深入推进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省民委(省宗教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围绕本局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充实、调整、完善网站栏目和信息,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功能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网上政务大厅作用,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部门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加强检查指导。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考核措施,用制度保证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七、说明

  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间: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